有关年假的算法不太清楚,请求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8:23:31
我是一个公司员工,2004年12月20号到公司,到现在刚好三年了,
但现在我们跟人事对休假算法产生了分歧,请大家帮忙看一下,以下算法推算是否正确,谢谢!
1.2004.12.10-2005.12.10 一年有5天,2006年2.1能否享有,
2.2005.12.10-2006.12.10 二年有5天,2007年2月能否享有,
3.2006.12.10-2007.12.10,三年有5天,2008年2月能否享有,

简单明了:
目前员工享有年假共5天。因为2008年只能休2007年全年的年假。本年假应该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休完 ,否则作废。

你是不是要问年假可否跨年度使用的问题,如果是,那么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单位可以不同意年假的跨年度使用,当年的年假必须在当年使用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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