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的行政职能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2:20:04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等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全市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拟定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对乡(办)财政管理体制。
  (2)编制年度全市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3)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市级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4)办理和监督全市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城市建设、行政执法、文化卫生等各项财政公共支出;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行政性投资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各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根据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意见。
  (5)拟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负责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管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工作;负责地方彩票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负责会计技术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会计委派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审计。
  (8)监督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