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弊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0:11:17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但是也有一定的弊端,那么它的弊端在哪里呢?请详细说明,谢谢~

小的说,地方法规的灵活度比较大(现在这个问题不明显了),同中央的一致程度有些……(不过一般都会协调好的),由此融如区域化的一体程度比较受局限(同地方法规有关),在官员的任免方面,少数民族占有的比例要比较高,难以保证没有提上去做门面的嫌疑。现在的中国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一般都比较享受国家的优惠,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这一点上,外面的人看起来很不好,不过我这真的是欠发达(反正一堆广东人就对资金援助广西不满,个人意见,如果广西要发展也象广东那样搞,把整个珠江都污染了,那广东还喝什么水呢?至少有段时间广东的珠江流域污染严重得连港澳都遭殃)。从大的方面讲,主要是担心地方分裂的问题,不过,就算不搞民族区域自治,要搞分裂的人也还是要搞分裂,但搞了民族区域自治,有部分的人就会站在祖国团结统一的一边,更具体的问题就是在多民族的自治区,各个少数民族的平等问题了。有些说法是中国这么大,汉族人自己的利益还分不够,居然去讨好少数民族,这样的人明显是民族主义者,可以不去理会他。我是汉族的,我认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并不是紧迫而繁多的。从事物两面性而言,不能否认弊端的存在,只是这个弊端还不大,放到教学上讨论也是因情况而定的,全作启发思考,开拓视野的作用

少数民族独立问题,例如“藏独"“新疆独立”等。这种制度弊端太大了。等国家发展到后期民族关系恶化,无力维持统一局面,西方列强一直在背后搞事情,恐怕中国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