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成为嫌疑对象时,别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可以搜你的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8:56:30

法律中没有“搜身”的概念,所谓的“搜身”是指人身检查。检查可以对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里就有明确规定: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其他人无权进行人身检查

根据我国宪法第37条、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除了政法机关有合法的手续实施外,任何人用任何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或者非法搜查公民的人身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种行为轻的要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行政拘留,重则会以侮辱、陷害等罪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