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能不能依靠劳动合同法38条提出立即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6:37:34
公司规定为每月正常上班时数为224小时,能不能要求公司对法定工作时间外的工作进行加班费补偿?本地最低工资率为4.12元/时,则加班费最低是不是6.18元/时?周未加班至少8.24元/时?

你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已产生事实劳动关系,按劳动法你可以立即离职且要求公司对你进行补偿。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