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来帮忙!物业管理公司强制收取费用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08:52
具体事件是没有和居民代表商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商量和共同制定了一项计划时收取热水费用,提供热水,热水每月12元每吨,如果用户没有用满2吨每月按24元收取,2吨以上则按吨收取,请问是否合规?
如违反规定请请教如何据理力争?
我今天都快放了半吨水任然没有热水,6元就白白这么流走了

所收取的费用价格已改由物价部门的核定,或者应与居民委员会协商约定,不能单反面制定收费标准,且强行规定每户每月消费多少热水,这在消费法上叫强制消费,从你提供的问题看,物业公司如此收取费用不合规定。如果强行收取,应联合周围居民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用《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有关强行消费违法的规定与物业公司理论协商看能否在起诉前先解决。如解决不了再起诉!

热水属于有偿使用,热水费用的收取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项目。费用的高低取决于成本及双方的约定。有约定就是合理。没约定就是不合理。至于你描述的放半吨水没有热水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减少价款。
此复

所收取的费用价格已改由物价部门核定,规定如果用户没有用满2吨每月按24元收取,2吨以上则按吨收取,是不合规的。 应该按实际消费数收费,如果强行收取,应联合周围居民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有权收取。
由于你们已经商量好了,所以不违法,但是如果强行收取,可先和物业商量,如果不行,再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承诺放热水,但却没有给热水。如果有书面证据证明他们承诺给热水,可以告他们没有履行责任。

找物价局举报啊.物业公司收取的每一笔费用都必须由物价局审批或备案的.大连有家物业就在业主交费的基础上额外向外来亲朋好友收取电梯费,被电视暴光后找到物价局,物价局说整改.

看具体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无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