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53:04
前天我家丢了点东西,价值3000块
具体是这样的
我是前天晚上把那个东西放在客厅里面,晚上我请一个电脑公司的人过来修电脑,第二天上午我去看那个东西就没了,凭这点能不能定这个人的罪?
如果不行的话还要什么证据?
在丢失物品的周围发现他的指纹行不行?
丢失物品的地方就在电脑房里面,他是不是可以说是修电脑时留下的?

不能,你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电脑公司的人拿了你的东西。我国法律是重证据的,没有证据就不能定罪。不能推断、假设。你可以报案,由公安机关来认定指纹是否可以作为定罪证据。你自己的任何猜测都是无效的。你可以尽快报警。

不行~~~没有证据~~就算有指纹也不能定罪
还是报警吧

你去公安局报案,警察把那个人叫去一问。像这种没犯过什么事的人,吓一吓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不行,人证或者物证,除非有人看到他们拿钱了,或者说在他们身上发现你的钱了,不然没有办法证明啊,认倒霉吧

不行啊,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一没有人看到,而没有从他身上搜到赃物,除非他认罪(很悬阿)至于你说的指纹什么的,他完全可以说是修电脑的时候留下的,很合理阿。

不行,你得先报案,让公安局去查明真相。只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