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在财产分割上,婚姻法与物权法冲突的部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36:58
王某与李某婚后买的房子(注:房子为小产权房},房款由王某的父母出一部分,夫妻共同出一部分,当初买房时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李某,现两人离婚,该房子应不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王某父母出的钱是夫妻以借款的形式的借的,有欠条,如果分割是不是要把父母的钱还了后再均分?但是孩子小,跟女方,女方又没地方住,是不是法律不支持卖房子还钱?那男方就要不到应得的部分钱款了?

婚后买的就是共同财产了。这个可以从房屋登记时间和结婚证的登记时间上比较出来。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平均。具体分割只能是作价,乙方购买另一方的。

肯定是共同财产,但由于产权不明确,法院可能不对此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