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区分数学中的“充要条件、充分条件、必要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47:23
1.对充要条件的理解
对于命题“若p则q”,即p是条件,q为结论.
(1)如果已知p q,我们就说p是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
例如,“若x=y,x2=y2”是一个真命题,可写成
x=y x2=y2
“x=y”是“x2=y2”的充分条件,
“x2=y2”是“x=y”的必要条件.
(2)如果既有p q,又有q p,就记作
p q.
这时,p既是q的充分条件,又是q的必要条件,我们就说p是q的充分必要条件,简称充要条件.
例如,命题p:x+2是无理数,
命题q:x是无理数.
由于“x+2是无理数” “x是无理数”,所以p是q的充要条件.
2.从逻辑推理关系上看
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和充要条件是重要的数学概念,主要是用来区分命题的条件p和结论q之间的下列关系:
①若p q,但q p,则p是q的充分但不必要条件;
②若q p,但p q,则p是q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
③若p q,但q p,则p是q的充要条件;
④若p q,且┒p ┒q,则p是q的充要条件;
⑤若p p,且q p,则p既不是q的充分条件,也不是q的必要条件.
3.从集合与集合之间关系上看
若条件p以集合A的形式出现,结论q以集合B的形式出现,则
①A B,则p是q的充分条件;
②若A B,则p是q的必要条件;
③若A=B,则p是q的充要条件;
④若A?B,且A?B,则p既不是q的充分条件,也不是q的必要条件.
从集合的观点来判断充要条件的思考方法,可以进一步加深对充要条件的理解.
4.应用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时须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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