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收养人年龄不满三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23:04
收养人年龄不满三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具备民事能力、经济条件好、有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条件下收养儿童?
比如遗嘱继承人要继承遗嘱就必须抚养指定的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而继承当事人未婚,无子女又不满三十。
又或被收养人父母意外死亡,其祖、外祖父母皆不在世,除收养人再无其他亲戚。欲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是表兄妹侄子女关系,不满足年龄三十、未婚、无子女、有经济能力是否能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
多举些例子,主要就是围绕年龄不满三十的收养人如何收养各种儿童的方法,先谢过清楚法律方面的专家了。

PS:不要复制《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来敷衍我,见一个鄙视一个。
那个,修改一下,上面打错了。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而不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此外,我的提问不能因为当事人不满三十想收养孩子就违法。
我举的两个例子,是说明被收养人的情况不一,而收养人情况也不一样时,被收养人被收养人合法收养的方法,并悬赏更多的可能性和解决方案,这难道也是违法吗?别是欺负我法盲吧。

《中国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收养人资格有明确规定,想收养就得依法,不然你的收养关系将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不成立。

好象是年满12周岁的由民政部门解决
你来个30岁的,崩溃啊
那看他/她的意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