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 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9:14:06
不久前 与公司签订了 一份3年期限(至2010年止)的 计时劳动合同

现在 公司要求月底全面终止计时劳动合同 要签订新的计件劳动合同

问题: 这属于公司方面强行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此行为违反劳动法哪些条款 另一方是否应该得到补偿(如何补偿, 有没有什么一年一月的条列)
请教专家了 有什么条列 请帮忙指出一下 非常感谢

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你们合同上有无说明单方终止合同的赔偿问题?如果没有归列,那对方就只能要求和你们协商更换新的劳动合同,你们可以在协商更换合同的时候要求对方赔偿合同单方终止造成的损失。
现在的情况是对方要求,而你们也没有同意不是吗,那就还在协商范畴内。
关键是对方要求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与你们手头这个合同有什么利益冲突。没有利益冲突就没有违反合同的说法,没有违反劳动合同就无从谈起违反劳动法。在一定条件下协商解决就可以了,有必要时加上合同附录,没有必要更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