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 货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09:55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乙公司为丙厂的销售代理公司,甲、乙有合同,而甲、丙没有合同,丙方是否可以将甲乙双方同时起诉?
假如丙可以直接起诉甲,法院是否可以在告知甲方时同时冻结甲方账户,这个账户是甲方的所有账户还是某个大于拖欠货款的账户即可,起诉拖欠货款是否可以大于未付款,甲方又应如何让丙方在收到货款后能够保证撤诉而避免事后有意扯皮呢?丙方写一张收到货款后即刻撤诉的证明是否有用?

首先,丙不能直接起诉甲,因为双方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乙存在怠于行使自己权利的情况并且这一情况已经侵害到了丙的合同权利,那么丙可以基于代位权起诉甲,代位行使乙对甲的权利。
如果基于第二点起诉,那么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交了担保后法院应该能同意采取保全措施,也即是冻结甲的帐户。范围应该在主张的范围内而不应该是全部。起诉数额当然可以大于未付的数额,但是恐怕不能得到支持,所以也就是多交一笔冤枉诉讼费而已。收到货款即撤诉的协议应该说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