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传真收到的合同有用吗?我们的要求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53:24
我们在和某公司达成协议生产一批模具的时候,和该公司说好了生产的时间,及质量问题。贵公司也在我们网络通迅工具那里样样都答应了。
但后来到了合同规定的时间该公司还有生产完,而且还有三分之一的模具没有生产完毕,且生产出来的效果和我们提供给贵公司的图片什么的有非常大的区别。
后来再次协商我们又给了一定时间给该公司生产我们的这毕模具,不过到了约定时间该公司又没有生产完。而且存在的问题也没有改善。
我们要求该公司给我们退还模具费,但该公司拒绝退还模具费。说不满意的可以再修改什么的。
但我们的和客户约定的时候又已经逼近了,客户也和我们发火了,客户看了他们的产品一口就否决了。
后来再协商。该公司说给你两个选择退还一半的模具费而且不能马上给要等过段时间而且是分期退还。要不就干脆不退。
我想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我们有这这个传真合同有什么用吗?有什么效果吗?我们能给刚公司采取什么做法吗?

请知情人事告知一下,我发觉我们作为一个客户一点权利都没有。非常被动。一点选择的权利都没有。当初因为非常相信他们也没有去过他们的公司看过。
现在我们能做什么呢?
celeheaven 你好。那如果我要维权的话我需要怎么做呢?需要起诉他们还是到哪里呢?

《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是有效的。
另外关于你们的纠纷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该公司构成根本违约,你们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可以参考一下《合同法》总则关于违约责任部分,和分则的承揽合同部分。

私下解决不了,那就可以选择起诉啊,依你所述你上诉几乎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