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20:29
小妹是新手律师,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记忆比较头疼。

请问律师朋友们在平时都看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工具书吗?

或者直接列个表格就可以应付了?

谢谢帮助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节时效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
  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
  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
  之日起计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
  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
  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之日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