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抽出违反法律吗?急~~在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56:51
我们公司在2007年4月份,现在已经注销,注册的是责任有限公司,是四个人以1.2:1:1:1的形式注册的,当时注册的时候是我拿了10万注册的网络公司,注册后2个月把10万的钱提出了.中间因为经营不善而出现资金短缺,而被迫注销,注销为倒闭.注销后因为有工人工资没发全,还差2000左右,如果别人上告我们,会有什么后果??
另外经营的时候只有一个股东在,我们都没有参与经营,并且实际的投资也不平衡,大概为12000:9000:7000:2000的比例,我的是9000.
望有知道的朋友给解说下,谢谢!!!!
会有什么后果?
主要是我没有参加经营,如果他们告的话,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1.抽逃注册资金是违法的;

2.但是工人索要工资,有60天的仲裁时效,过了就丧失了胜诉权;你也就不用担心了,除非你良心发现,还是可以补发给他们的;

3.现在公司都注销了,要告的对象都没有了,说你抽逃资金要拿证据也挺难的。

1.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1.没有清算怎么就注销了呢?

诚实经营啊~~
你浪个肯定是违法的啊!
首先工人们就可以告你拖欠工资拉!
最具体的还是去工商局问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