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15:56
民族区域自治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1945年11月26日至28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乌兰夫在张家口主持召开了内蒙古各盟旗代表大会,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取代了“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在承德召开了“四·三”会议,协商撤销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建立起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于是,内蒙古自治运动在党的领导下统一起来,走上了健康发展道路。

  乌兰浩特,汉语意思是“红色的城市”。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这里正式成立,宣告了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的诞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胜利地经受了实践检验而进入成熟阶段。

  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纲领》,其中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1945年10月23日,中央在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已经解放的蒙古族地区就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相继成立。截至目前,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在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多。 同时,建立了1173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