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实习工资是否可以拿到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4:46:20
我在一家单位里工作了一个月半,从11月16日开始工作,在次月的10号给了我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400块钱。在做满一个月后,也就是12月16日,我提出辞职,她说让我一个月后再走,我就跟经理说我做到这个月底就走了,要她尽快找人,并把我手头工作会做好的,后然我介绍了我同校的人去应聘,被招聘了。
那家单位是每月10号发工资,到今天她只给了我200块钱,我想问一下,如果经理不把600块钱给我,我是否有权利向她去拿?还有我跟经理之前没有签任何的合同,我改怎么办啊??急需答复啊,谢谢

口头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啊,你当初应该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啊.你手头有没有证据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实习?若有的话,你可以持证明去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单位支付余下部分的工资.(有效证据应该是上岗证\工作服\考勤卡\工资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