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亲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13:58
我女朋友的妈妈被她的姨打过几次..身上都有伤痕..威胁说不准她告诉我女朋友..当时她妈妈考虑是亲戚也就没有说出来了..这次因一点事去她外婆家...遇上她姨又发生争吵并动手打人了....我女朋友和她妹妹劝架也受伤了.手上被咬了两口....她妈妈脸上身上腿上也都被打伤...中途她另外一个姨(5姨)还准备拿菜刀砍人...被她妹拉在门外去了把门关上了...后面屋里发生的事情我就不太清楚了...她姨的手指被我女朋友咬得有点红肿..那是因为她姨掐着她妈妈不肯放手..说要掐死她...后面叫来了派出所的调解了一下...当时我女朋友从情理上拿了500元钱给她去检查身体...但她姨后面要2000..我们就没有理她了..现在她去法院起诉了.要求赔偿4000多..诉讼费也要我们出..大概3月5日开庭....大家帮忙看看我们该怎么办...大家身上的伤都只能算是轻微伤....

现在双方都没有什么证人...是证人都是她姨的亲属或邻居.....

派出所过来调解的时候应该做过笔录什么的,是否记录下来当时的具体情形?建议去复印一下,或许有用。
能否列举一下要求赔偿4000多元的项目,比如医疗费、营养费之类的?如果她起诉那么多赔偿,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看一下她提供的证据能否支持这些赔偿。
既然去的是你女朋友的外婆家,外婆是否知情?

要看相关证据,首先如是对方的过错,则在赔偿时可只赔偿部分损失,如赔偿一半的损失。
另外,其主要的赔偿是不是有相关证据也要结合事实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衡量,可在诉讼中质证,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来质证。

1、你们你在诉讼中提起反诉。
2、要求对方承担同样的诉讼请求。医疗费、检查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3、对她提出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承认。
双方都有伤,相互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