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59:58
我朋友在去年12月初开车时不小心碰倒小孩。由于当时车速很慢所以没有什么伤害,但是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带小孩去医院做了全面的检查结果是没事。公安机关也进行了裁决后保险公司也进行了理赔工作。可是1个多月以后孩子家长说孩子头痛(估计是无中生有)要赔偿。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呢?如果再次到医院去做检查的话保险公司方面应该怎么处理呢?(车保的是全险,不计免赔的)

这种事不用管他,因为当时交管部门进行了事故认定,在医院也进行了全面检查,有证据证明他的小孩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并且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如果他们再说小孩有问题,可能是无中生有或因其它原因造成头疼(如摔、碰等)来找你,你完全有理由拒绝。试想一下,如果半年或一年以后再来找你呢,那不是没有止境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