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可以告诉他诽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0:03:53
请教大虾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告他诽谤吗?

2007年1月我回老家和一个男人相亲,后来和他到深圳.到深圳后他就住他同学那里,我就住我朋友那里,来深圳后都没怎么联系过,也没住在一起.

2008年1月我打电话回家奶奶说对方的妈妈到我家说"婚事不成你把我儿子租房,生活费什么的钱还回来了."

对方的意思就是说我在07年至08年这段时间内和他儿子住一起,房租水电生活费之类的是由他儿子支付,要我偿还. 可我跟本就没和他在一起住过呀!

而后对方的妈妈见我邻居或附近的人就说,他儿子为我花了多少钱,现在婚事不成了,连钱也不肯还. 以后我要回家结婚生子,这样下去对我以后的生活影响很不好.

本来就没那回事,还要承受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可我人在深圳,他在成都,我要怎么告他呢?请大虾指点指点.

上法院咨询专家1!!!
.........
可以告他人身攻击.诽谤.不治他还得了????
以后更嚣张11!!!!坚决告

告他诽谤 让他公开道歉。

这样都不告他……你心真好啊!

可以啊

首先什么是是诽谤
说人坏话,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
例:诽谤朋友,实在可恶。
其实我觉得应该对他进行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你的情况你自己觉得和它符合的话那你...........

诽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要构成特征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诽谤罪的认定
认定诽谤罪主要是要划清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 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其实法律不分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