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法律法规咨询,北京市地方规划局说我家有违章建筑,要告我,应如何应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55:14
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是北京市的,我家有两间产权房是五十年代年购置的,60年的时候由于地方不够住又购置了两间房屋后面的一块空地,经由北京市房管局出面改建成一间宽两米的长条房,但无产权。2004年,由于房管所下达了危房通知书,通知书指明我家三间房为危房,需要翻建,请您注意,通知书上面说的是三间房。2007年五月,通过不断的筹措资金后我们向规划局申报了翻建请求,表明要原拆原建,当时我们以为原拆原建的含义就是在现在的基础上再盖房子,可是规划局报批的规划蓝图上只批准了前面两间有产权的房子,而后面没有报批,因为当时没地方住着急盖房,就没注意这个,就把有产权的两间房子和后面的长条房子盖在了一起,建成后到规划局验收,他说我们的房子后面的部分属于违章建筑,不给我们验收,当时我们也没在意,可后来规划局因为这件事要起诉我,因为父母离婚了,我也需要住房,现在才将将够住,如果拆完了再盖还没有以前的地方大,那我们还不如不翻建呢,开始我觉得没什么事,但这几天规划局要起诉我,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应对。
60年很多住房都没有办理产权阿 82-90年这个阶段政府部门有重新申办产权的政策,但是由于渠道比较闭塞,没能及时地了解

因为已经扩建多年,三间合并已既成事实,而且事先确实有三间危房的通知书,其中二间是产权房。在这种情况下,规划部门不会轻易起诉,因为即使部分违章,也不能对整体房屋采取断然措施。或许通过协商并罚款,能给产权也不一定。

一块空地,经由北京市房管局出面改建成一间宽两米的长条房,但无产权。该房屋你可以去了解有没有经合法报建,为什么没有产权,否则只能按违法建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