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公司的电线杆在我家院子里,电信公司应该给一定的费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18:07
我在县城的乡镇里买了一块地皮,盖了房子,自己居住,这块地皮上原来就有电信公司的电线杆,这个电线杆就在房子边上,严重影响了生活起居,电信公司应该给与报酬吗?还有,我有没有权利要求电信公司拆除这个电线杆!请相关人士给解答一下吧,谢谢了!!!!

回楼主
不能
根据公共设施占用办法
在此电线杆安装以前
已经缴纳了占地赔偿
在你买地以前就已经存在
所以你不能要求电信公司拆除

如果拆除可以与电信公司协商
需要你交给电信公司赔偿

  电信公司的电线杆立在当事人院子里,电信公司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电信公司是企业,占用老百姓的院子立电线杆是商业行为,须和当事人达成协议,并按协议给予补偿,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
  先签订协议支付补偿费,才能立杆架线。‍

你也说了,电线杆在你买地皮之前已经存在,你无权要求赔偿

  首先,如果你通过合法手续买了土地,拥有该块地皮的土地使用证,就获得该地皮合法的无权,就可以要求电信公司迁移电线杆。但是,如果电信公司已经取得使用权,按照第136条的规定,就无法要求他们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百三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四十七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六十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