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所得税免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0:50:04
我想成立一个公司,我们这儿里规定新办企业第下所得税可以免征,如果我想定率征收所得税,还能申请减免第一年的重点企业所得税吗?请高手指点,最好能提供文件或者依据。

企业所得税免征与减征优惠

(一)税额式减免优惠(免税、减税、税额抵免)

1.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超过的减半);

5.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目录)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和结转5年的所得税)。

注会

  新办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1、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2、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
  4、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多业的,按其经营主业(以其实际营业额计算)来确定减免税额。
  5、对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