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属于婚姻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23:39
我与去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女方,与其交往了几个月后她与07年10月提出要和我结婚,后来经种种原因没有办成.于是订在08年1月结婚.女方提出要8万元彩礼.后经过调和.为迎娶她共花去费用4万余元.(为了尊重她的意见没领结婚证)结婚后由于发生口角,我很不理智的打了她几下.她趁我出去的时候把家里所有的现金都带走了,我打她电话也不接.我去她家接她,她说没领证就不是夫妻.也不愿意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办?
那我该去公安局报案?还是直接到法院起诉呢?又要怎么起诉呢?请专业人士能给我说说具体该怎么办?

现在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退还彩礼及对方走时带走的财物.你们的婚姻关系确实不成立,但是你可以向对方追偿你的损失.

关于补充:到对方所在当地的基层法院(县\区法院)立案庭起诉,起诉书可以找当地律师或者司法部门为你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