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案例属于盗窃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52:35
我想问一下,我朋友复制他人手机卡盗打电话,给人超成500多元花费不足600元,我想问一下,这属于盗窃罪吗?如果属于应当怎样量刑?

还有我想问,如果把花费全额偿还,量刑会不会减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
(十三)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500元以上构成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了。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如果有退赃情节,法院定罪量刑时候会做为参考的。可以减轻。

属于盗窃,但由于数额不足,不构成盗窃罪。只可能受到行政上的处罚,拘留罚款什么的

没有事的 掏点钱 教育一下就行了 判不了

事情是这样的,你们私下解决就好了.被盗卡的人肯定是态度很不好吧,没有关系你们多去几次.好好的沟通下没有问题的.把钱还给人家,最好再买点东西.
就要过年了,小事不至于的.

好象没有相关法律啊.不过也是不对的吧?
赔偿是理所当然的.应该判不了,顶多拘留下

8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