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工厂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7:28:58
小孩在工厂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造成面部损伤[毁容]和下颌骨粉碎性骨折能定几级伤残,赔偿多少和后期治疗包括面部美容,下颌骨第二次手术的费用。一共能给多少赔偿
小孩今年23岁不是童工

呵呵 没看下面的补充,我也以为是童工呢.
  关于伤残等级的问题:伤残等级必须由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才能得出结论,如果你笼统的说面部损伤,下颌骨粉碎性骨折,我们这样很难给你确切的答案,伤残等级的鉴定是非常专业的,我在这里也不敢乱说能评几级,这样会误导你,建议你带上医院的医疗证明,病历卡等资料,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伤残鉴定.
  关于赔偿额度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所说的情况肯定构成伤残的),你可以享受如下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费、康复器具费、车费和住宿费、伤残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你还可以要求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但这两项不是法定的,如果你孩子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偿金。但具体的标准各个地区因为经济条件不同,基数标准也是不同的,你必须到当地劳动局咨询才能准确算出来。
  在医疗费中,必要的康复治疗的费用,应当由单位来支付,但如果你要整容,整容的钱是不能由单位来承担的,单位承担医疗费的限度是让你的孩子在生理上得到康复,至于面容好不好看的补偿,其实在上面的补偿中已经算上了。或许你无法接受,但这也是没办法的。
  根据我个人的工作经验,你孩子的病情的伤残等级可能在7—8级左右(不能肯定的,适合一般的面部损伤),我把相关的规定发给你: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