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工作人员盗窃邮件物品.报警要报出发地还是收到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48:34
1月18日寄的平邮.31号才收到~
箱子里少了食物还有给朋友买的乳液
变态的是...老子的内裤袜子都被扫空~
箱子乱七八糟的~
快气死了~
谁可以告诉我~报警的话是报出发地?还是在收到地报警
内裤要不要无所谓!!!
朋友让带的东西没了~怎么也得追回来~
丢的还不只这么点~还有我的化妆包~首饰~读卡器~玩偶~......纪念版的东西~我要追究这件事

这不属于案件,因为你寄递的属于包裹,是按斤计价,只会算整体,按邮政法的规定,包裹只是单一的,而包裹内是不准夹寄钱物,和贵重物品和禁寄物品,只能寄递相关物品,如果你的包裹单上注明了重量和实际重量相符,不能给给于赔偿,如果不相符,相差巨大,只会按斤或件赔偿你多余的邮费,而领取的时候就应该提出异议,离开了就不能负责了,不用气了,如果你要追到底,不核算,最多就陪到2条内裤,我想没必要。

我在邮政包裹工作了8年,内部只要不是贵重物品,都是乱七八遭的,从包裹内掉出的好多东西,都要摆一年,才做遗弃处理,你如果要追回内裤,我看还不知道能不能穿哦!

依照《邮政法》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一)挂号信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
(二)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
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限额。
(四)其他给据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规定,你交寄物品的邮政局应承担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你的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菅辖范围,所以,你报警是解决不到问题的。

你应当根据《邮政法》第三十五条“ 用户因损失赔偿同邮政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邮政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先向你交寄物品的邮局的上一级要求处理,如果你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补充提问的回答:
向你交寄物品的邮政局的上一级要求对给你丢失的物品作双倍的经济赔偿。另外,还要要求你交寄物品的邮政局承担因此给你造成的车费、误工费、起诉费等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