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帐处理控制程序及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0:27:13

首先,企业应先制定一个坏帐处理程序,包括坏帐年限,如超过一年未收回款项按33%列坏帐,超过帐期2年未收回按100%列坏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处理),要按照会计处理一惯制的原则,执行下去,
二,向税务机关申请坏帐列支,这一项主要是针对每年的34月的汇算清缴进行的,在汇时,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所列支的坏帐损失和固定资产处理损失都要上报税务局进行审批并下发审批结果,企业只有根据税务局的审批结果才能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予以转出,交纳所得税.
三,从2006年开始所有向税务局申请的坏帐损失都必须有法定机构出具的无法收回帐款证明(如律师事务所.法院判决书等)才可以申请坏帐,无法提供的则不予批准.已在申报年度扣除的,予以转出,交纳所得税.
以上是我们企业每年的实际操作经验,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