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实施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43:06
具体办法内容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没有明确规定的实施办法,一般是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自己制定。给您个样本参考:

XXXXXX工会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工会第X届委员会由委员X人组成,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提出候选人X人,差额比例为5(-10)%,差额人数为X人。
工会第X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委员X人组成,实行等额选举。
四、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提议名单,报请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正式选举。
五、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在职会员,都有被选举权。列席代表不参加选举。
六、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始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情况提出意见,提交代表讨论,决定补选或不再补选。
七、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两张选票,均一次投入票箱,分别记票。
八、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选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负责制作,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就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不同意划“X”,如另选他人,就在划“X”候选人姓名下边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空格内划“O”;空格内既不划“O”,也不划“X”的为弃权票,投弃权票后,选举人不能另选他人。划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所填选票全部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所填选票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