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拘留时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19:20
甲方:司机
乙方:乘客
乙丢了诺干人民币,认为是在甲的车上丢的.甲在车上没发现过人民币(肯定没人民币),乙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报警,警方拘留甲.
问下拘留一般有多久????
急求答案

从你的陈述来看,警方的拘留本身就是违法的,不能进行拘留,你所说的应当是传唤,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第九十二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没证据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

最短24小时,最长15天~

留置24小时
拘留15天,

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
但你所说这种情况是不能拘留的。你说警方拘留甲,你看到警方家属通知书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