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想要签署条约.内容大约是:当我离职的时候,几年之内不得再次从事此类工作.不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2:39:37
想知道这样的协议是否合法?签署了,是不是将对今后真的有影响?

这种协议叫做“竞业限制协议”,即来开现在公司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从事与原来工作有竞争关系的岗位。

但是,他也是有前提的。
1.即竞业限制期间,不超过2年;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竟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此外,劳动者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

仅供参考。

应该是合法的,有的公司要求签署保密条款。不过老板不一定真去上诉,太麻烦

没什么是合法的,我跟公司签约的时候也有着条,他们主要是保护自己的一些商业上的秘密和少点竞争把了,因为过了几年后,什么秘密和竞争也就不同拉都会变的把拉呵呵,不要放在心上啊

这就是避规协议,不是保密协议,你可以就这一点,和老板协商,按法律规定,你在多少年内不能从事此类工作也只是在竞争性的企业单位里,你老板还得要补偿你这几年不能从事造成的经济损失费,既补偿金。一般是你现在的待遇的50%以上,具体看你们怎么协商。
保密归保密,避规按避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