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14:55
我是正式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额本期认期本期抵扣.如出现这种情况:本月购入商品,款已付,发票已到,但是当期未认证.如果我想体现库存商品
,则需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那么进项税金这一块是应该计在待摊费用_待抵扣(处理)进项税额中,还是像辅导期的企业一样走到应交税金_待抵扣进项税额中,请问有出处吗?
假如走到待摊费用,可以在资产债表的待摊费用里反映吗?
这些关于增值税抵扣的规定我是知道的,我是想确认这个科目怎么处理,在是待摊费用里面体现还是应交税金里体现,应交税金_待扣进项税额必竞是已经认证尚未抵扣,那么计入待摊费用是不是完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O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017号)

文件是这样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先入账,然后再认证,也可以计在待摊费用_待抵扣(处理)进项税额中,视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