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书于判决离婚书是否一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9:57:02
本人在97年离婚.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协议判决写在离婚书上,
并没有给予单张的判决书.
判决人员说在离婚书上证明的也就是判决书.
现在要办理去香港的定居,已在办理中,但是工作人员却告知我们必须重新补办判决书.请问这个写在协议离婚证上的判决证明与判决书是否是同样有法律效果的?
请知道的好心人帮个忙回答一下.也可联系本人QQ344391369
省厅要我必须补办判决书.否则小孩就不可以香港定居.
而法庭的工作人员缺又不给补办.并说.再次补办是犯错的.不可以.
那该怎么办??

1、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结案的,再到该法院开一个调解或判决生效的证明就可以了。
2、如果是私下协议离婚,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就到公证处办一个已经离婚的公证就可以了。

你当初离婚是应当是有离婚证或是离婚调解书\判决书之类的东西.

一样

一样

应该是一样的.

按你所讲,实际上是诉讼离婚,后在法院调解之下的民事调解书,这一文书与判决书有相同的效力,法院不可能另行出具判决书,如果因为赴外定居,需要有相关证件,可根据实际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另外,有些部门的人不一定就懂法,可能他们的解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样你应该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