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遗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0:18:40
最近看了一个小说,对立面的遗产的继承产生了一点兴趣
是这样的。
一个华侨在年轻的时候开办了一家工厂后来有大笔财富。
后来他死了,四个孩子分这个遗产,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声称自己是华侨
的私生子(也不是私生子,是华侨和女朋友生的后来甩了)。
现在这个遗产这5个孩子怎么分?
小说没有说明,我也不懂法。
但是我是这样想的,四个孩子和那个各分一半,因为华侨和他女朋友在前
抛弃了她 是不是应该当时就给他一半的财产? 剩下的一半是后来和老婆
生的四个孩子平坦。 这个事情比较好奇
哪位法律达人给我正确的分析一下这个事情?
对了 现在忘记了一个条件 被华侨抛弃的女朋友 和华侨现在的老婆都死了。
只有4个 孩子 和一个私生子。
是这样的。
一个华侨在年轻的时候开办了一家工厂后来有大笔财富。
后来他死了,四个孩子分这个遗产,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声称自己是华侨
的私生子(也不是私生子,是华侨和女朋友生的后来甩了)。
现在这个遗产这5个孩子怎么分?
小说没有说明,我也不懂法。
但是我是这样想的,四个孩子和那个各分一半,因为华侨和他女朋友在前
抛弃了她 是不是应该当时就给他一半的财产? 剩下的一半是后来和老婆
生的四个孩子平坦。 这个事情比较好奇
哪位法律达人给我正确的分析一下这个事情?
对了 现在忘记了一个条件 被华侨抛弃的女朋友 和华侨现在的老婆都死了。
只有4个 孩子 和一个私生子。
那就是4个 孩子 和一个私生子均分,当然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是这样,华侨死了,有一半财产是老婆的(婚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老婆、四个孩子、私生子均分
请看继承法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