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遗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0:18:40
最近看了一个小说,对立面的遗产的继承产生了一点兴趣

是这样的。

一个华侨在年轻的时候开办了一家工厂后来有大笔财富。

后来他死了,四个孩子分这个遗产,这个时候有一个人声称自己是华侨

的私生子(也不是私生子,是华侨和女朋友生的后来甩了)。

现在这个遗产这5个孩子怎么分?

小说没有说明,我也不懂法。

但是我是这样想的,四个孩子和那个各分一半,因为华侨和他女朋友在前

抛弃了她 是不是应该当时就给他一半的财产? 剩下的一半是后来和老婆

生的四个孩子平坦。 这个事情比较好奇

哪位法律达人给我正确的分析一下这个事情?
对了 现在忘记了一个条件 被华侨抛弃的女朋友 和华侨现在的老婆都死了。
只有4个 孩子 和一个私生子。

那就是4个 孩子 和一个私生子均分,当然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是这样,华侨死了,有一半财产是老婆的(婚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老婆、四个孩子、私生子均分
请看继承法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