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方过世后的房产问题 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07:23
我妈原先一个人住
在10年前和我继父结了婚,也就是继父住到了我妈家
在继父在世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俩立下遗嘱写了房子归继父的儿女所有
今年年初继父过世了,请问现在房产该怎么处理,我妈是否还有权支配这套房子
如果没权支配,继父的儿女是否有权利把我妈从这套房子里赶走
问题很急,请知道的人回答下,谢谢
我漏说了很重要的一点
在我妈生病住院时,也就是我妈和我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父把房产权改为了他自己的名字
更可恶的是现在产证和遗嘱都在他的儿女身上
请问现在他们还能赶我妈走吗?
我妈现在很后悔,请问还能改遗嘱吗?
真的很急,麻烦知道的人回答一下,谢谢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你妈的房子产权证上名字是她的吗?是,就不必担心了,你妈的房子任何人无权把她赶走.
二,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财产,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你妈也参与立遗嘱的话,你妈现可以改遗嘱.前提是产权归她所有.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他们不是的话,产权又归你妈,他们无权赶你妈.
因为《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并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

看遗嘱是否有效,并不是所有遗嘱未经公证都有效的
如果遗嘱有效,并约定,男方去世后,该房产属男方子女继承的话,那女方的确没有自主处分该房产全部产权的权利了
当然,男方的子女也没有权利把继母赶走,不仅是赡养问题,而且女方本人也享有该房产的部分产权...

不可以赶走你妈的,而且他们还应该承当赡养你妈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