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方强行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41:59
我于98年6月签定了一份30年房屋租赁合同,05年该房产已卖给另一家,现在新的出租方又要高价出卖该房子,要求我退房,我不答应。他私自找人鉴定,结论是部分是危房,以此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找来推土机、几十个人强行拆除部分房屋,逼迫我解除合同或起诉他,目前我已不能进行正常的活动。请问告手,若我起诉,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应该怎么起诉。请指点,谢谢!

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有违约条款的,主张终止不到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系违约方,要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对此约定不明的,要赔偿合理的损失。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首先你要确定你想起诉谁?你如果想起诉现在拆你房子的新房东,但你没跟他签新的租赁合同就没有胜诉的可能。签了新合同就不一样了,你就可以去告了,但法院最后还是要派人来鉴定是不是真的危房,如果真的,你也就只能自己出律师费了。
要想找人赔偿你的损失,只能去找你的老房东,他卖房没有知会你他就有责任。如果他卖房是你知道的,而你又没跟新房东签新的租赁合同,那就没办法了。

首先你要确定你想起诉谁?你如果想起诉现在拆你房子的新房东,但你没跟他签新的租赁合同就没有胜诉的可能。签了新合同就不一样了,你就可以去告了,但法院最后还是要派人来鉴定是不是真的危房,如果真的,你也就只能自己出律师费了。
要想找人赔偿你的损失,只能去找你的老房东,他卖房没有知会你他就有责任。如果他卖房是你知道的,而你又没跟新房东签新的租赁合同,那就没办法了。

可以去告他,买卖房屋是不毁坏以前的租用合同的。以前的合同照样有法律效应。

您说的太对了,人家已用钱买通了所有的关系,我是寸步难行.

看他本事有多大
现在还有什么不能用钱收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