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15:16
1.我有个朋友要离婚,她是2000年结的婚,04年换的房子,当时是15万现在增值为30万,买房的钱是婆家出的,不过房产证是她公公的名字,请问她有权分割这套房子吗?
2.她有个7岁女孩,她和老公都有正式工作,她能争到抚养权吗?
3.她婆家重男轻女,她曾经想要第二个孩子,因为是女孩婆家不让要,放弃了,她怕她老公再婚要男孩后,对她女儿不好,她想在离婚的时候签个协议之类的,意思就是将来在分割财产方面儿女要一视同仁,请问她有权这么做吗?如有,要怎么去做?(离婚是她老公提出来的,她们都没外遇,就是性格合不来)
这套房子是她婆家卖了给她们结婚用的房子,加了10万块钱买的.是在她们结婚后婆家给买的,不属于婚内赠于吗?怎么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房产证如果是她公公的。那么她没有权力分割这套房子。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有权。在财产方面。儿女在继承遗产以及分割方面。应该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