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关于房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2:26:48
妈妈和继父于两年前协议离婚.离婚的时候两人结婚的时间超过10年.
离婚后因为继父的苦苦哀求两个人又住到一起.
继父是个好吃懒做不负责任的的人.40岁出头就不工作.一直到现在.再加上性格和许多矛盾无法解决.
妈妈于今年再次提出分开.但两年前的今天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家里有一套房子.现在正赶上拆迁.一套房子可以换两套.但当初离婚的时候并没有说清楚房子的事情.两年后的今天妈妈可以分到一半房子么?
家里有30万的存款.但继父的女儿借走了10万.这30万是家里的共同财产.需要平分么?
我认为如果财产对半分,房子也应该对半分.
继父现在找妈妈要钱.可我觉得钱如果给了他,房子他也不会轻易给我们.
我们该怎么办?

1.确定是否为各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算为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即房产 钱各人一半,无论怎么样,如果告上法院,你母亲是可以稳拿一半的 这个不用担心。同时,法律规定了如下情况,财产算为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情况要你自己看,如这套房子是结婚以前就是你母亲的话,那你母亲可以独享该房屋所有权,而他就没有房子这一份的所有权了(不要告诉我这房子原来就是男方的,这样的话就只能双方协商了)

2.拆迁问题
从法律上来讲,拆迁所得的房屋性质和原先的房屋是一样的,即应为共同财产,双方各一半。但在拿房子的时候,尽量争取在房产登记的时候登记在自己名下,不管怎么说有利无弊

3.财产分割中的照顾女方利益原则
在婚姻法中,其中有一条是“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里,有照顾女方权益原则,如果你可以收集到男方劣迹的证据,那法院会多判些财产给你母亲

4.个人建议
早点和男方划清关系,即使告到法院去,最差也是平分,有必要的话去找律师咨询一下。当然,同时考虑一下你母亲的感受。到底以后人老的都要有个伴的。。。

这个可不好说啊,没有婚姻财产的鉴定,一般都是均分啊~~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下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是平分。问题是当时离婚没有分割财产现在财产若你母亲没有实际控制那就难了。

首先,你把你所谓住在一起理解为还没有复婚,对么?
那么存款平分没有问题,房子是要看在离婚前该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这房子本来就是你继父在和你母亲结婚前买的,而且不存在什么按揭之类的问题的话(按揭之类情况需要另外分析),在法律上说,就是你继父个人财产,不需要一半分.
不过你们还没闹到法院,如果协议离婚的话,只要你继父愿意分你母亲拿,也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