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02:00
老人有四兄弟,大儿子病死后,大儿媳妇没有再嫁,并带有一孙子(老人的亲孙子),但大儿媳妇没有给老人生活费,请问大儿媳妇和孙子在老人死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有没有权力分得老人的财产

大儿媳妇没有继承权,孙子可以代为继承,但应当少分。
请参考《继承法》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