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性质改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6:56:06
在一家搞绿化的单位做了6年左右了,其中只有一年签过一次合同,2007年也没合同,期间是月薪制,
2008年1月也没有签立合同,但在2月1号的时候通知要改变性质,变为按天制,且示签劳动合同。而且春节放假这几天就没有了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

其实你所说的情况算不上劳动性质改变,只是改变了工资结算方式,很多的单位都是这样的,他们算不上违法,只是加班时不付工资才能追究,现在这样是没办法的,只能忍了!

看这间公司的规模了,大公司不怕赖账,可以去问明白,小公司就算了,如果去问的话,即使合法也不会给你,而且对你还会有不好的印象,既然这么小的便宜他们都贪,说明不是什么好地方,尽早换了吧,祝你好运。

2008年1月新的劳动法就出台了,劳动法上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买社保,并且不能随意辞退员工,法定大假必须3薪。针对新法很多大企业都纷纷采取对策,更何况一般小公司呢!~
没法啊,公司都是这样在和法的情况下规避风险。咱改变不了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