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8:30:25
是这样的。
我有个朋友为甲做的担保,但是实际情况是另一个人乙用了这部分贷款,我这个朋友也是大儿划字当时没弄清楚,所以现在也不清楚当时合同上是甲的名字还是乙的名字。现在乙无力偿还这个贷款,人都找不见了,银行的人找到我这个朋友要他偿还。我个人认为甲跟这个乙应该是认识的,有什么关系。我也知道担保的话有个一般担保跟连带担保,我也不清楚是哪一种。这样的话我这个朋友应该怎么办?要是想起诉的话,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希望各位朋友能够帮帮忙,出出主意,小弟先在这谢过了。。

贷款担保人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85部司法解释共1部地方法规共1部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45部司法解释共3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59部部委规章共1部地方法规共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6部部委规章共1部行业规范共3部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部部委规章共1部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既然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就应该承担担保责任,这是推托不掉的。
既然你的朋友是担保人,银行的人当然可以找他要钱,如果他把钱给了银行,那么就给的这部分钱可以找甲或乙追偿。如果你的朋友还没有承担担保责任即偿还银行钱,那么此时是不可以起诉甲或乙的。

贷款担保人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85部司法解释共1部地方法规共1部
第七条 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