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朋友的父亲在建筑工地做工人,从高处坠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39:57
一个朋友的父亲在建筑工地做工人,从高处坠下,脑部受伤,而且留下严重后遗症。当我朋友的父亲受伤时,包工头并没有及时通知其家人,而是私下将我朋友的父亲送往当地一家医院,并在院方通知病情及为不稳定,需要进一步观察时,为逃避高额的住院、医疗费用,用慌称带病人出去散步将病人转移到四川什邡,从此朋友的父亲不能再工作,生活都很难自理,当朋友一家向包工头提出赔偿时,总是被一再推托,朋友想为自己的父亲讨回公道,咨询律师却说,当时是私自出院,没有院方的出院证明,所以是不具备上诉的条件
请问,我的朋友现在该怎么做呢?真的放弃吗?

其实,不能放弃。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实施。该受害者是在作业期间受伤,理应称为工伤。请咨询下相关部门。

我建议除了继续讨说法外,试试给国务院温总理写封信,希望他能收到。总理最是关切了,只要他知道了,一定能够解决。不要忘掉希望,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