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赃物,能取得所有权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5:25:04
甲偷了乙的东西卖给了丙,而丙不知道乙是偷来的东西,乙报了案找到了丙公安机关要丙把东西交出来.请问丙能取得东西的所有权么,甲乙之间的 买卖合同有效么还是效力待定?

不能,所有权仍然在乙.
甲没有处理权,却将东西卖了,构成了犯罪.
丙算销赃,但不知情,可酌情减轻其责任

按照中国的法律丙不能取得所有权。
但是按照外国的法律是可以的。
物权法法理上有一个原则:物权止于交易安全。
我国物权法没有采用。

如果是小额的财物,买卖时不用出据凭证的,是不能向丙主张权利的,但是如较贵重的物品,如车等,可以向其主张权利,要求其证明出示购物发票。

不能,中国的物权法有明文规定,记得当时我们的老师对这一条款大加批判,这也没办法,中国自古就是只注重国家利益不注重保护个人利益,在西方国家丙是可以取得物权的,因为物权法的价值在于保障静态的安全,所以我过物权法违反了这一基本法理价值。

可以的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