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经合法买卖后的所有权归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01:15
假设:甲为小偷,他把偷来的东西以市场正常价格卖给善意第三人丙,事后失主乙找到丙,要求归还该物. 乙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按照法律,看是否在正规市场进行交易,如果是私下交易,及时是善意第三人,就需要返还。

因为丙买的是赃物,而赃物是不能够随意买卖的,丙虽然不知情,但他仍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里面涉及一个收赃的问题,当然丙的损失可以找甲赔偿。

如果丙不知情,其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

失主乙可以向甲行使索赔权。

善意第三人的权利是要受到保护的,即他已经以善意,以公平正常的时常价格购买了商品,失主应该向小偷主张权利才是。

如果是小额的财物,买卖时不用出据凭证的,是不能向丙主张权利的,但是如较贵重的物品,如车等,可以向其主张权利,要求其证明出示购物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