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请进!!!!!一个关于盗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4:49:30
有甲乙两人共同去盗窃了一家商店,的手后甲被抓获,乙携带赃物逃离外地。 甲承担了本案所有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了被盗的商店的损失。那么请问一段时间过后,如果发现乙回来了,那么能不能再将乙扭送至公安机关?为什么?

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不论什么时候都有权追究乙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可以的因为是甲乙同时做安

肯定的回答你:乙是绝对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问题不在于赔不赔损失,而在于乙有没有犯罪行为。如果有犯罪行为,应当追究是刑事责任,追溯期是无限的。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法律的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