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卫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4:19:57
跟朋友一起出去喝酒,跟临桌的人发生矛盾,他们先动手打人,于是双方拳脚相加,我被他方一人抓头发暴打,我用余光看见他方另一人手拿菜刀从厨房冲出向我扑来,情急之下我咬住抓我人的手指头咬了下去,他放开手我脱身,拿刀那人追我过来,没有追上。由于事情紧急,激动状态下可能用口过猛,感觉把抓打我的人的手指咬掉了。问如果咬掉了我是否算正当防卫?如我没钱付他的医疗费用我是否会坐牢?向回答问题的朋友致敬!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你们的行为属于结伙斗殴、拢乱公共场所秩序,不属于正当防卫。

不属于正当防卫
你参与了打架
你的情况属于反击 自保
就算你找个好律师希望也不打
因为你根本就没证据能证明有人要砍你 你才咬抓着你的人的

一般在公共场所参与打架斗殴的,严格意义上都不能按照正当防卫的定义去定,因为一是在证据上很难采定,二是不符合法理所要达到的精神,所以本案例不是以正当防卫论处,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只能以过失伤害或者故意伤害论处。
由此引起的医疗费也是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赔付。

不同意以上看法.你们虽然是打架斗殴,但刑法规定在一般的打架斗殴,过程中有危害到人生命安全的,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
就向你说的那样:你们只是一般的打架,是不会危害的人生命安全的,但那个人拿出菜刀要伤害你们,这时你就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不过重要的是你要能有证据,证明他的确拿着菜刀危害到你人身安全.

大哥你已经违法了!!祝你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