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了解劳动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1:03:42
我在厂里做了一年多的临时工,《劳动法》实施以后,单位就跟我们签了合同,但是是2008年的工作任务合同,而且没有保险,这样对吗?还有就是我们的工资和里面的在职职工也是相差很多(差不多一倍),企业这样做违法吗?我们是否也应该同工同酬,如果是,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可以要求签和正式工一样的合同吗?谢谢!请详细回答`!!

因为你们签的是工作任务合同,不是劳务合同,说明你们可能只是临时工,还没有进入正式的编制。你们可以要求加入正式的编制,但是我觉得公司可能不会答应的。同工同酬我个人觉得是无法达到的,只是国家希望企业可以,真正做到是不可能的。
我觉得您对你们的工资和待遇不满意的话,可以去找工会沟通一下,也许可以加点工资,但是要看你们的谈判技巧,不一定能成功,因为公司总是以省钱为考量的对吧。弄得太僵万一被开除就不好了。

按照法律可以签正式合同,但是企业多半不会给你们签,工作任务合同也是一种劳动合同,以工作为期限,(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对这个的规定比较少,但是所有合同都要买社保。你们保存有每月的工资条(最好企业盖章),保存这个合同,可以去相关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保,如果不在企业工作的话可以因没有买社保为理由而接触劳动合同,要求企业赔偿经济损失,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估计同工同酬要申诉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