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校园内的买卖和市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5:33:01
在大学校园内一般存在很多的买卖市场(或者说有很多小贩,别抠我的字眼说小贩跟市场不是一回事):书、书桌、、食品、电器、电话卡……基本上各种大学生需要的物品都有,这些卖东西的(除了极少数有门面的)基本上都不交税、没有营业执照……很多甚至直接就是学生在卖。
可能有以下这些模式(有门面的除外了啊):
1、大学毕业生卖自己用过的商品,最多的是卖书,电脑桌等日用品。关于这种情况没有什么问题。
2、校外人员作为个体户卖某些商品,最多的是食品,经常是方便面什么的或者日用品;这种情况一般学校有两种标准:一、保全(保卫)的通常是看见就赶;二、要是能够某些得到特殊允许的人物的“许可”,也许就能够进行下去。这种情况也没什么稀奇的。
3、学生作为“代理商”代理某种产品或服务,比如经常可以见到某些考试辅导机构的报名点就是校内某个学生、比如最近几年暑期开学经常见到学生给国内两大移动通信运营商卖电话卡(代理上号)、还有什么旅游卡呀……对这种情况问题就多了:
学生代理这些产品或服务是不会向消费者(也是学生)提供发票的,那么他们进货的时候厂家有没有给他们提供发票呢(商业增值税问题)?假如遇到卖不完要退货,厂家会同意退货吗;中间假如还有二级交易怎么办?
举电话卡(带号的那种)为例,大多数情况就是学生花多少多少钱从上家(不一定是直接从厂家)购买到几十张然后去摆摊卖,卖完了好说,再去“进货”就行了,卖不完呢?可以无条件退货?就算厂家可以无条件退货,问题是那些发展了下线的“代理商”呢?这里面其实还有很多问题,大家可以帮忙想想!
再次补充,感谢EVA-LILY 还并不是十分满意,希望你还能来。 关于淘宝:淘宝商家应该缴税已经是共识,据说目前政策正在讨论中…… 关于传销:并不是说校园电话卡或者类似产品的交易就是传销行为,而是说这样的销售模很不合理。为什么说不合理?它不利于校园市场的规范化。更多商家都会发现这里的自由市场……市场经济关键要规范而非自由的市场,国内大学校园还不是国外的开放式校园,这里不应该成为“逃税区”。但是为什么国企还默许甚至说是带头怂恿这种不合理销售模式呢? 关于使用价值:从政治经济学,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交换过程中,学生得到的是电话卡的使用价值。看似很公平,问题是电话卡发行商“强行”将产品的使用价值加了一个期限

回楼主
看了你的叙述
这个现象在校园非常普遍
可以告诉你电话卡的销售流程
电话卡是由移动公司制定生产厂家生产并有移动公司销售
一级代理商就是电话卡批发商
他们从移动公司直接进货
二级经销商就是小卖部 电话报亭从批发商那里进货销售

一般学生作为代理商他们一般处于二级甚至三级销售地位
他们的进货渠道一般是从网上(二级经销商)或者一级批发商处购买销售
在电话卡销售行业有明确的规定
凡已销售的电话卡不予退换

所以楼主说的“卖完了好说,再去“进货”就行了,卖不完呢?可以无条件退货?就算厂家可以无条件退货,问题是那些发展了下线的“代理商”呢?”
买卖的数量是由销售者个人决定
如果卖不完 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至于发票
学生销售商品
没有纳税
在其购买进货的同时 他们可以从进货商处索取发票
但其由于销售没有缴纳商业增值税
所以不能作为商业个体提供发票

就像淘宝的卖家
网购不能给你发票一个道理

另外其他的问题
你可以说说 大家帮忙讨论

补充回答
我认为淘宝等网购平台应该加收税
我在知道回答了很多关于淘宝购物的纠纷
之所以有这么多问题
我认为就是在法律上没有相应的制度
所以才会没有规范

现在淘宝只有规则
这些规则往往无法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
而消费监管部门就不能随其有所措施
造成这种情况
我认为缴税可以解决

楼主说的电话卡代理是传销行为
我并不认同
我认为代理商誉二级代理商三级代理商都是买卖关系 而买卖的商品是正规电信生产的电话卡
而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而进货商可以取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