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於调解未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1:28:23
A与B由於交通事故认定A承担10%责任 且B支付A费用10000元
2004年B将A告到法院后,经调解,法院裁定A支付B10000元
至今A没有履行裁定 又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咯。
那么B该怎么办 ??是否可以继续诉讼或者申诉
因为实际调解的10000元远不够其该承担的费用,且也没履行
就是说我现在对判决不满意

又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咯。是什么意思?
经调解,法院裁定A支付B10000元 等同于判决.

申请执行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在裁定确定的最后期限对方没有履行,如果你们双方有一方是个人的,就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没申请的话法院也不再受理了。如果有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在发生后另行起诉,如果没有就不能再诉了。

民诉法修改后的执行申请有效时间是二年,调解书也可以申请执行的,调解书也就是判决书,一样的效力。不过,估计你的调解书已经超过了二年的时间了,说明你已经放弃了申请执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