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别人的车上户,为保障双方权益,车行“提供的双方协议能产生法律效应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37:35
卖车的人说所卖车在深圳受限上不了牌,只能借助异地身份证上异地牌。却不知这是否合法?如合法,我跟真正车主协议上分清对方的责任是否可行?

1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别人上照?如果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
2先不论有没有效,该协议的约定也只是对协议人而言,对你和实际车主之外的第三人是没有约束力的,出了事肯定你赔,赔完能否追偿到这就是风险.
3最终意见和第一个的观点一样,不要去做这样的事.

根据法律规定,车主对车辆产造成得损失承担责任,最好不要办理

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的,当出事以后,你就是承担责任的人.赔偿自然也是由你来支付.对方要是不愿意支付费用给你的话,呢就损失了.